发生入室抢劫的小区基本都是安保系统不完善,防盗设备很差的家庭,基本毫无防备,犯罪分子可以轻松进入。还有就是富裕的小区,因为富裕小区基本都是有钱人,入室抢劫可以获得很多的钱财。还有就是小区内居住人口比较少的,有些家庭基本长时间没有人。偏僻小区更是入室抢劫的首选。
特别要教育群众注意留心下面一些细节:
1、注意钥匙、门锁的安全。
钥匙不要随便给别人,防止熟人甚至“朋友”行盗;出入公共防盗门要随手关门,不要将公共防盗门的钥匙借朋友和不随便为不认识的人开启防盗门。出门要注意锁门,关门时别忘了反推一下;新请的保姆,要先考察,不要急于给钥匙;钥匙丢失立即更换门锁。小孩挂钥匙要慎重,太小的孩子不宜带钥匙;
2、要帮助居民改变传统的存放钱物的方法。
通过下面真实案例来给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
案情回放
负责业主生命和财产安全本应是物业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但在湖南长沙市茂华国际·湘小区却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物业公司一保安在小区入室盗窃并致业主幼女重伤。罪犯已得到法律制裁,但受害人的民事赔偿部分至今没有着落。
长沙茂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担负着茂华国际·湘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2011年11月30日17时许,茂华物业保安邓少华身着保安制服敲门进入该小区一居民家中,并用随身藏匿的两把羊角铁锤将屋内放学回家的8岁小女孩刘某击倒后行窃,盗得财物数千元后逃窜。此前邓利用机会接触认识了刘,并从刘口中得知刘的父母经常不在家。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某因钝性外力作用致颅骨粉碎性骨折、伴脑挫裂伤、颅内出血,其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6级伤残,至今仍需进行康复训练,丧失入学能力。2011年12月3日,邓少华落网。2012年12月6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依法判处邓少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犯人用下面这几种办法进行入室抢劫,下面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下。
花言巧语骗你开门在很多城市,发现歹徒窜至居民住宅楼,将安装在屋外的电闸拉掉,然后乘住户开门察看之机冲入屋内抢劫的系列案。此外,一些歹徒利用事主登广告出租房屋之机,假称上门看房,实施抢劫。还有的伪装成水电修理工,骗开门抢劫。
开锁"神功"现在很多城市陆续发现犯罪分子掌握了开锁技术并入室行窃,如某市犯罪分子自称“锁王”,用自配钥匙能在极短时间打开各种类型的锁。对你个人的财产损失也是极大。
趁你不在撬门入屋,犯罪分子白天作案的惯用手段。早期的防盗门只有几颗螺丝固定门框,实际上根本经不起撬杠的力度,一分钟就搞定。所以家里换锁 安装好的防盗锁也是比较好的办法。
在城市居民家庭中,居室被盗案件发案最多的时间凌晨三四点钟和白天上班时间,据一些地区统计,发生在白天的人室盗窃案件就占整个盗窃案件总数的80%。因为白天人们处于流动状态,各奔东西,上班、读书、劳动、做生意,都已出门,多数家庭“人去楼空”,出现了典型的“双空”现象,即时间空档和防范空档。犯罪分子正是寻找这种机会乘虚而人,白天肆无忌惮地进行盗窃。一般情况下,人室盗窃多发生在上午9时到11时或下午1时到3时。
入室抢劫案件多种多样,既有不同的手段,又可能发生在不同的场所,发案时间多发生在傍晚和夜间。犯罪分子之所以喜欢选择傍晚和夜间作案,一方面是易于得手,另一方面易于逃窜,一旦抢劫成功或被人追赶,夜间逃窜是极好的时间。在作案场地的选择上,犯罪分子多选择那些偏僻之处,因为这些地方人员流动少,作案时被害人即使呼叫也很难有人听见。除了个别案犯进行挨户抢劫,或者盲目地四处流窜抢劫外,大多数的犯罪分子作案时,对被抢劫的目标是有选择的。在有的犯罪分子看来,少是抢,多也是抢,所以,自然选择后者,一干就是大的目标,啃“肥肉”。所谓“打起灯笼找事主”即是如此。选择经济实力雄厚的家庭作为抢劫对象是当前抢劫的一条规律。
遭遇入室抢劫自救如下:
一、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惊慌失措。在你没有能力制服歹徒的情况下,不妨尽量作出顺从他们的样子,以免受到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同时冷静思考对策;
二、仔细观察歹徒的行为举止,如遇蒙面歹徒,要记下歹徒的身高、衣着、口音、举止等特征,为公安人员提供破案线索;
三、歹徒作案逃离后,要注意保护现场,歹徒用手摸过的物品不要马上归置,应待公安人员提取现场证据后再作处理;
四、有些入户抢劫案件是被害人的熟人所为,或是熟悉被害人家庭的人员及其招来的同伙所为,案发后被害人应尽力回忆案发前遇到的可疑人、可疑事,注意比较歹徒和自己周围熟人的口音、举止、体貌特征是否相像;
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留意歹徒逃走时的方向及路线(是否驾车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