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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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赌博相关知识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的,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的,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都构成了聚众赌博罪。

第二,聚众赌博助长了奢糜之风,败坏了社会风气,赌博,其实是当今社会一定范围内所形成的一股歪风,致使有些人认为现实社会就是这样的,即使在思想上认为不正确的东西,在行动上也身不由己地随波逐流,慢慢变得麻木不仁。

第三,长期聚众赌博还会影响家庭关系和社会的稳定,一定的经济条件是维系家庭稳固的基础,长期陷入赌博,输掉的是金钱和时间,没有财力的家庭,极易引发夫妻间的矛盾,再者,长期沉湎于摸牌赌博的人,不可能对社会对家庭负责,不可能有精有时间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拓进取,有所作为,现实生活中因为赌博导致家庭不和甚至破裂的现象比比皆是。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的,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的,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以及其它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都将立案追诉。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个人参赌的财物在五千元以上的,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继续赌博的,多次为赌博提供场所、赌资、赌具、交通通讯工具的,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前提下,实行劳动教养。

第一,从犯罪场所的职能稳定性和时间连续性来看,开设赌场罪的场所吸引赌博人员的功能更加稳定,持续时间也较长,从字义上来分析,赌场是指专供赌博的场所,因此,某一场所只要在特定时段专门用于赌博即可认定为赌场。

第二,从组织的严密性来看,开设赌场的行为人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需由赌徒介绍或者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而聚众赌博往往规模较小,没有明确的分工,聚众行为人除组织人员外,与其他参赌人员没有区别,也一同参赌。

第三,从赌博行为的控制力来看,开设赌场的行为人处于中心地位,对赌场的经营具有绝对的控制力,赌博方式和规则由开设赌场的行为人确定,赌具由其提供,并且营利方式也是固定的,而聚众赌博则具有临时聚合性,聚众行为人与参赌人员之间处于平等地位,赌博和规则也是共同商定的。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聚众赌博的定义,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的,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的,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二,如果参与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就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一定的罚金,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如果赌资比较小,达不到聚众赌博犯罪的,则会实行劳动教养,但是只要有一定的赌资,都会被拘留,情节严重的,则会被判刑。

第一,打麻将,需要有人提供麻将桌和场所,如果不以盈利为目的,只是亲朋好友间的娱乐,那么就不构成聚众赌博罪,如果确定是在进行现金交易,其中有人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的,那么就属于聚众赌博罪。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一定的罚金。

第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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