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所需资料包括:
1、书面备案申请书;
2、清洗美容站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清洗美容站房、地产使用(包括租用)证明材料;
4、以单位名义申办清洗美容站的,单位应出具法人代表委托书;
5、洗车污泥清运、处置手续和措施;
6、安全生产责任书;
7、其他相关资料。
应具备的具体条件包括:
1、作业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场地使用期限三年以上,美容屋的房屋进深不得少于8米,场地操作面积应在200平方米以上;
2、有车辆进出口通道,有独立的管理办公用房、精品房、机具主房等;
3、洗车店设置和运行不应影响市容观瞻,不干扰市民正常生活;
4、应按规范的设计图纸进行建设施工;
5、具备必要的洗车及车辆美容设备:高压清洗机、发泡机、吹干机、打蜡机、抛光机、甩干机、吸尘器等;
为加强公务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管理
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原则
先急后缓,优先案件查办,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车辆使用管理
(一)没有派出的公务车辆原则上必须停放在单位停车场或指定停车点。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车辆一律收回本单位指定停放,若因乱停乱放,造成车辆丢失、损坏或罚款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出差人员必须填写派车申报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统筹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否则一律不报销相关费用,并追缴车辆费用和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