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子没穿几天就脱胶了,拿去换竟说不属于质量问题,不给退换,只能修补。”市民陈女士在电话中连连叹气那么,鞋子开胶属于质量问题吗?佰佰安全网来告诉您答案。
小编友情提示,鞋子开胶属于质量问题。据《国家三包法鞋类产品三包服务明细》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鞋类细则》,鞋类发生尺寸大小不一、顺脚、断帮、断底、皮面脱落、严重脱浆、开胶、开线、掉跟的情况属于质量问题。气味、色差、配饰易掉、不明显处的胶渍、肉眼在1.5米以外不能明显分辨的划痕或不影响穿着的小瑕疵,不属于质量范畴。误差在1厘米内不算质量问题。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鞋类经营者应承担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促进鞋类商品和售后服务质量的提高,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中对鞋类质量进行了如下规定:
1、第一条 鞋类商品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9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120天。“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包括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或“三包”凭证,经营者予以退货、更换、修理。
2、第二条 经营者销售鞋类商品,实行三包卡(或信誉卡)和销售凭证制度。出售商品时,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卡(标明有瑕疵的处理品、等外品除外)。
3、第三条 鞋类商品有下列质量问题的,经营者承担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责任。(一)出现严重脱胶(有侧帮缝线的除外)、裂浆、裂面、裂绑、裂底、断跟、泛硝、表皮脱落、塌芯、钉头突出、网面破裂(如旅游鞋)等质量问题的; (二)经消费者协会认定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4、第四条 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5、第五条 鞋类商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出现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更换或者修理。更换时,经营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无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它产品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不得收取折旧费。第十条 更换后的鞋类,其“三包”有效期从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经营者提供新的三包卡或者在原三包卡上加盖更换章并注明更换日期。
6、第六条 “三包”期内承担包修责任的,鞋类产地在省内的,经营者应当自收到修理的商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修复;产地在省外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修复,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经营者应当在“三包”凭证上如实记录每次接受修理日期、维修所占时间、修理部位等情况。经营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复,每延误一日按商品发票价格2%的标准补偿消费者(补偿费最高不超过商品的发票价格),否则消费者可选择更换。 鞋类商品的包修期应当扣除维修占用的时间,并按所扣时间顺延“三包”有效期。
7、第七条对修理的商品,一定要确保修理质量。如要改变原工艺进行修理的,必须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
8、第八条 “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9、第九条 对鞋类质量有争议需送有关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或鉴定的,检测或鉴定的费用由经营者先行垫付,消费者提供等额担保,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10、第十条 属于下列情形的,不实行“三包”,经营者可收费修理。 a、销售时标明有质量瑕疵的“处理品”或“等外品”的; b、有关销售等凭证与其商品不符或者涂改的; c、法律法规规定免除“三包”责任的。
由此可见,陈女士的鞋子开胶是属于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商家按照购买时的价格全额退款。
最后,佰佰安全网提醒广大消费者,所有正品鞋类均享受国家的三包政策,如出现纠纷可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购买物品时,一定要向商家索要发票,不要相信营业员一时的“甜言蜜语”。
接下来我们要介绍的内容是服装服饰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来佰佰安全网关注这部分购物维权小知识。
( 责任编辑: 邹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