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以来,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出现持续性强降雨,多地雨量突破历史纪录。城市内涝严重,长江水位告急,洪水转瞬即至,各地纷纷进入抢险救灾应急状态。武汉、南京等城市再度出现“看海模式”。近年来,城市内涝频发。汽车“潜水”、市民“看海”也不算奇景。当一场场内涝发生时,我们的家园上演着财产,甚至人员伤亡的悲剧。为何我们的城市“年年防涝年年涝”?
城市内涝频发:“天灾”之外 ,“人祸”几何?
暴雨频发的季节来临,武汉再度出现城市“看海模式”。所谓“看海”,当然是老百姓的调侃之语,甚至有售楼者打出了“这里的房子不用看海”的广告。武汉与周边地区近年频现“看海模式”,对居民生活与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
中国不少城市都有暴雨后“看海”的情况,北京在2012年、济南在2007年、深圳在2014年都出现过严重的城市内涝事件。城市内涝屡治不止,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很多人在拷问城市建设的时候,似乎忽略了一个基础性问题:造成城市内涝的前提还是该地本身的自然条件。众所周知“水往低处流”,对于水网密布、地势高低分明的城市,出现内涝的概率自然会小很多;如果城市处于“盆地”中,低洼处就很容易积水;而一些有丘陵地形的沿海、沿江城市,积水很容易顺势流入江河,不易造成内涝。
比如,有些人认为青岛很少出现内涝,是因为当年德国人修建的下水道依然管用。其实,“德国造”在今日青岛市排水系统中连百分之一的比例都不到,显然无法发挥长期和大范围的作用。青岛少有内涝与城市地形高低起伏大,河道多、临近大海等自然条件不无关系。
地形地势固然重要,但内涝问题不完全是“老天爷”造成的,防涝的关键还在于预防和治理。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张,不少扮演疏水角色的河渠湖泊被填平、缩减,上面建起道路和高楼,下渗能力大大下降,暴雨来袭,大量积水只能靠有限的下水管道排出,就难免会造成内涝。
与此同时,地下市政管线的施工规范不能得到保障,尽管近年很多城市加强了施工规范建设,但过去修建的管线有不少老化、规划不合理等问题,这给城市防范内涝带来不小压力。
在城市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暴雨预警措施方面,我们也做得不很到位。在与深圳一河之隔的香港,年均降水量与深圳几乎一样,但城市排水能力强大,这归功于其排水系统与管道的建设。其日常维护以5年为一个排查周期,加之常有防洪讲座、暴雨预警等防范措施,减少了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危害。这些都值得内地城市借鉴学习。
城市内涝是发展中国家的“通病”,发达国家也曾经历这一过程
某种意义上讲,城市内涝算是发展中国家的“通病”,印度、巴西等国的内涝问题不亚于中国。发达国家也经历过城市内涝、治理内涝的艰难过程。以德国为例,其城市发展中保留了大量的河道水网、湿地绿地,绿地显然比硬化的混凝土路面更容易渗水。而且,德国在城市建设中多留有一些空地,甚至将一些公共场所设计为干湿两用的场地,平时是停车场、小型运动场,暴雨来袭后就是城市蓄水池。再者,先进的排水系统也能给城市防涝助力。德国建有大量“渗渠系统”,这是一种新型的城市雨水处理系统,它将城市各处洼地、渗渠联系起来,这些设施与带有孔洞的排水管道连接,形成一个分散的雨水处理系统。
这些先进经验,给我们治理城市内涝提供了良好的样本。武汉有河网、湖泊密布的天然条件,政府已连年启动治涝的“行动计划”,武汉也已正式入选国家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但是,暴雨之下武汉依然脆弱不堪。可见,对于防患、治理城市内涝,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
治理内涝,狠话之下需看“疗效”
国家对解决城市积水难题高度重视,在2013年时就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的6项重点任务,要求保持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坚决杜绝“拉链马路”、窨井伤人现象,10年时间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此后住建部等多部门“对症下药”,各地政府也宣布动辄数亿,在数年内根治内涝。
如今,不少地方宣称治理城市内涝成功,“看海”将成记忆。但连日来的暴雨造成的“海景”却让这成功大打折扣。
有媒体呼吁,“城市不能出现内涝灾害”狠话之下需看“疗效”。决策指示绝对不能犯“空喊主义”错误,如果只有“一般号召”而没有“个别指导”,那么这样的号召便无异于信口雌黄,既不真实更不负责。作为社会公民,我们需要激励人心的口号,但我们更需要真实可感的具体方案,能够让人们看到实际效果,让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真正得到保障。
而更重要的是,城市规划中能真正对内涝问题引起重视,杜绝新“海景城”的出现,方式标本兼治之策。
( 责任编辑: 胡玲玲 )
小编总结
城市内涝,责任不仅是水务部门。有些地方是缺少治理内涝的动力,水务部门只能“单打独斗”。但一个城市抗击山洪暴雨的主体是多元的,城市内涝责任不能让水务部门自己扛;更需要城市管理者、规划者、设计者、实施者等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