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1年3月10日2l时30分肇事客车由肇事驾驶员从新疆喀什地区叶域县出发,行驶至国道219线25公里左右时发现车辆有异响,随即下车查看,未发现车辆异样,随后由另一名驾驶员驾车继续前行。3月11日零时许,车辆到达叶城县克柯亚公安交通检查站,经当班交警检查后继续行驶。2时37分,车辆到达叶城县库地公安边防派出所进行例行检查(期间驾驶员在检查车辆时发现后轮胎没气,随即对后轮胎进行了修补)。4时30分许,轮胎修补后驶离公安边防派出所,在行驶500米后,又由于车辆风扇皮带发生故障,再次停车修理后由肇事驾驶员驾车继续行驶。8时20分许车辆在行驶到国道219线226公里+215米处,翻入左侧路基126米深山谷中。
(二)事故救援情况
3月11日1I时5分许,距离事故发生地后方68公里处的叶城县库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和事故发生地前方约16公里处的麻扎兵站先后接乘客报案。在向叶城县政府报告情况的同时,公安边防派出所迅速组织10名瞽力赶赴现场,积极开展伤员救治。麻扎兵站也组织人员救援。叶城县接报后,立即启动《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县主要领导带领卫生、公安等应急力量迅速赶赴现场,同时积极协调驻地解放军及武警官兵实施现场保护和救援工作。
喀什地区接报后,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行署副专员立即带领地区安监、应急、公安交警等有关人员赶赴事发现场组织指挥和协调救援工作。
3月11日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库热西买台苏提带领医疗专家组和事故处理等相关部门人员连夜赶赴喀什地区指导事故救援、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工作。
3月12日,由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组成的国家督察组到达叶城县指导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在善后处理阶段,西藏阿里地区也派出以行署副专员带队的工作组赴叶城县协助开展善后处置工作。截至2011年6月,轻伤人员已全部治愈出院,重伤人员除1名继续留院治疗外,其余人员已陆续出院,16名死者已得到妥善安葬,抚恤补偿工作已赔付完毕,事故责任处理正按有关规定进行中。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肇事车辆驾驶员证驾不符(持A2驾驶证驾驶载客41人的大客车),在坡度7%、无标志标线控制、全宽8米砂石路面上转弯下坡时超速行驶,同时兼有带“病车”上路,疲劳驾驶和操作不当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
2.间接原因:营运企业管理松懈是根源。据调查,肇事车辆所属的藏羚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对挂靠车辆失之管理,存在严重“以包脱管”现象,对肇事车辆在报停期间非法营运情况失察,放任、纵容肇事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肇事车辆2010年12月9日至2叭1年3月31日处于报停运期间,但该车辆违法运营,采取不进站售票,不出据正式车票的“黑车”行为方式,逃避安监、运管和税务管理。加之监管薄弱,助长了肇事车辆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