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2010年3月31日19时20分,河南省伊川国民煤业有限公司井下21煤工作面回风巷施工过程中瓦斯突出,逆流从负井口涌出,遇火在地面发生爆炸。矿难发生时当班井下人员共有98人,其中安全升井57人,确认死亡的有41人,爆炸还造成地面人员5死1伤。
河南伊川国民煤业公司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事故原因
伊川县国民煤业有限公司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是一个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矿井,属停工停产整顿矿井。经初步了解,该矿井下有4个工作地点,在副井侧有两个掘进点、一个维修点,主井侧有一个掘进点。本次事故是该矿无视政府监管,违法违规偷生产所致。
事故救援
事故发生后,洛阳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领洛阳市安监、煤炭等部门负责人及时赶赴现场,成立包括伊川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参与的现场抢险指挥部组织抢救。
矿难发生后,由于矿长和伊川县政府派驻的驻矿安监员逃逸,地面存放有关下井人员资料的矿灯房被完全损毁,加之企业用工混乱,下井人数由包工头确定,企业没有统一的人员调度安排,没有花名册、工资册、职工档案、劳动合同等原因,严重影响了人员核查工作进度。
事故责任人的追捕工作进展顺利。4月5日下午,有1名事故发生后逃逸的驻矿安监员投案。通过有关部门多渠道做工作,6日上午,2名该煤矿重要知情人员主动到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说明情况,配合救援工作。
矿难发生后逃逸的矿长王国政已经自首,多名逃逸的副矿长、记工员、驻矿安监员被抓捕归案。洛阳市、伊川县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在整理好工作后启动对驻矿监管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事故处理
鉴于伊川县国民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洛阳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免去伊川县县长吴立刚、主管安全的副县长金纯超,半坡乡乡长郭明杰、半坡乡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科级干部姜伟峰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