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6日 禹州平禹四矿瓦斯突出事故 37人死
事故概况:
2010年10月16日6时03分,位于河南禹州、隶属中平能化集团的平禹煤电公司四矿12190综采接续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量2500余吨,突出瓦斯量约18万立方米。当班下井276人,事故发生后239人安全升井。
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时,事发矿机电副总工程师在井下现场带班,在组织撤离有关人员后同时升井。截止10月19日早晨,河南平禹煤电四矿抢险指挥部的搜救人员找到了此前被困的5名矿工的遗体,确认这起事故共导致37人遇难。这也表明先前报告的被困者以及下落不明者无一生还。为搜寻失踪者,中平能化集团矿山救护队已经投入300多人次。目前,事故的善后工作正在全面展开。河南平禹煤电公司抢险救援指挥部善后工作组,正积极主动与遇难者家属沟通,做好安抚和赔付工作。
事故原因:
根据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安全监管总局牵头的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任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河南省副省长史济春,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王树鹤,能源局副局长吴吟为副组长。调查组还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
安监总局局长骆琳任组长;经初步调查,是一起因违规违章造成的责任事故。事故暴露出事发矿存在违规违章等严重问题:一是发生事故的工作面曾于2008年8月1日在掘进机巷时发生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3人死亡,但事发矿没有真正吸取教训,以致再次引发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二是事发矿落实安监总局《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不严格、不认真,实施区域防突措施不到位,没有消除突出危险,在实施局部“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时发生突出事故;三是在采取施工防突措施期间,井下人员集中,劳动组织不合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事故反思:
要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坚决实施停产整改,达到标准要求并经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检查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对于隐患治理不彻底、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绝不允许恢复生产,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安监总局和煤监局要求各地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加快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严格煤矿安全监管和执法,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切实加强冬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骆琳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坚决执行煤矿和非煤矿矿山领导下井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等项制度;加快强制推行井下救生舱、避险硐室、井下人员定位和通信联络、监测监控系统等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按规定限期完成;依托大型企业加快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和区域性、专业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依法依规做好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等项工作;坚决落实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严格执法监管。
事故追查:
骆琳表示,对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给予上限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事故责任人一律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格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