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今天,2011年11月3日,郑州市有关部门欲对市民王好荣的房屋进行强拆,王好荣81岁的母亲现场自焚。这起由拆迁引起的人身安全事件提醒人们,不要建造违规建筑,妨碍相关部门执法,同时也提醒相关部门执法时要注意执法力度,避免与民众起冲突,造成人员伤亡。
事件概况:
2011年11月3日下午2点23分,郑州市消防支队接火警电话,在嵩山路与二环支路交叉口东北角一建筑内发生一起火灾,中原区消防大队立即出动两部消防车、16名官兵于2点35分赶到现场灭火。经过消防官兵扑救,2点44分火灾被扑灭。消防官兵在清理火灾现场时房屋内发现一具尸体,后经证实,尸体是王好荣母亲王刘氏。
事件原因:
王好荣在无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建房,建筑面积588平方米,属于违法建筑。政府进行拆迁,王好荣提出按合法有证的标准进行赔付,或按等价值的现房进行赔付的无理要求,拒收补偿款、拒不搬迁。警方指王好荣和妻子扰乱公共秩序,予以行政拘留。
其母亲在家中自焚。
事件结果:
事件导致1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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