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相关部署,经长春市交安委研究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六个月的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
大整治活动中,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加大对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毒驾、闯红灯、假牌套牌、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7月16日8时43分,朝阳区交警大队第五网格区民警在南湖大路与前进大街西胡同交会处执勤时,发现一辆吉A号牌的白色小型轿车沿南湖大路由西向东行驶过来。民警对该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史某有酒后驾车嫌疑。经过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89mg/100ml,驾驶人史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执勤民警依法将驾驶人史某传唤至朝阳大队做进一步询问。史某称自己是前一天晚上饮酒至凌晨,本以为早上开车出门不会有事,没想到还是被逮个正着。
随后,民警将史某带到医院抽取血样,待血液检测结果出来后对其进行进一步处理。如果血液检测结果确实达到醉酒驾车标准,史某将面临拘役1至6个月,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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