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情侣酒后起冲突“彪悍” 榆林女子刺破男友颈动脉)
韩剧《我的野蛮女友》堪称经典,而现实生活中,彪悍的女汉子也不乏其人。4月20日,20来岁的耿某和男友周某酒后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耿某一气之下竟然刺伤男友,最终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鼓楼派出所民警抓获。
4月20日凌晨5时许,鼓楼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榆林市榆阳区广榆路一宾馆房间内,一对情侣发生争吵,男子被女友持玻璃片刺伤颈动脉,情况危急。接到报警后,鼓楼派出所民警惠攀博等人迅速赶到现场,将受伤男子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同时将女子控制。
经查,周某和女友耿某均系90后,当日凌晨两人酒后入住在榆阳区广榆路一宾馆205房间,期间因琐事发生争吵,周某因酒后意识模糊而躲避至该宾馆105房间同事处,耿某一气之下,将化妆镜打破,拿着玻璃碎片冲到105房间喊男友回房。周某不想与耿某吵架,便拒绝回去。耿某竟然将手里的玻璃碎片刺向周某的脖子,当场致使周某颈部血流不止,失血过多休克。经送医抢救后,周某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
目前,耿某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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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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