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连鸡都不敢杀,怎么会杀人?”站在合肥市中院被告席上的无为女子李某某在听到死刑的宣判后,如此为自己辩解。这个看上去与其他农村妇女并无二致的中年女子,被检方指控犯有杀人罪。她为了早点与情夫董某某结婚,用性关系拉拢帮手任某某,俩人一同作案将情夫的妻子残忍杀害。
被告人李某某,47岁,被告人任某某,52岁,均为我省无为人,系邻居关系。据检方指控,去年上半年,李某某为了能够和情夫董某某结合,起意杀死董妻子赵某某。为顺利完成犯罪,李某某还邀约同村村民任某某参与。去年9月19日凌晨3时30分许,李、任二人闯入位于巢湖市散兵镇后洞村的董某某家,采用毛巾捂口鼻、手掐颈部等方式杀害赵某某,二人随后逃离现场。4时20分许,董某某回到家中发现妻子死亡,随即报警。9月21日,李、任二人被警方抓获。
庭审中,李某某当庭辩称杀死赵某某的主意并非她的提议,毛巾、手套都是任某某让她带的,赵某某是任某某捂死的,她当时害怕只按着赵某某的胳膊。“我连鸡都不敢杀,怎么会杀人?”
任某某则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他的辩护人提出,任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量刑应比照主犯李某某的刑罚从轻处罚。
昨日上午,合肥市中院公开宣判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任某某采取捂压口鼻等方式杀害赵某某、致其死亡,且系共同犯罪。其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李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被告人任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
宣判后,李某某表示不服,并当庭表示上诉,任某某则表示自己需要考虑考虑才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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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黄淑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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