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州"抽梯"坠亡事件续:涉事城管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记者刚刚从郑州航空港区了解到,涉嫌玩忽职守的城管执法人员已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郑州航空港区多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后,先免去相关涉事城管执法人员的职务,后以涉嫌玩忽职守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已全面介入调查,将严格依法依规查清事实 ,严肃处理。
郑州警方经过调查后,也将文印店老板刘某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予以刑拘。 1月28日,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分局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刑拘文印店刘某的依据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河南信心律师事务所的葛律师说,组织施工的文印店老板刘某,已经对广告安装施工的地点进行了解,知道是高空作业,应当采用安全防护设备,但他并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作业时,刘某也缺少安全提醒。工人下楼时,刘某在现场看到工人用绳索下降、冒险作业,且可能危及到生命时,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且没有有效阻止。根据这些情况看,刘某已经符合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条件。
葛律师认为,搬走梯子的执法队员,虽然按相关规定进行执法,但他们应该能预见到楼上施工人员无法下楼且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所以应以涉嫌玩忽职守而采取强制措施。但撤梯与死亡并不存在必然关系,如果刘某能及时阻止,如果死者能认识到危险性,有很多办法可以安全下楼。但任何如果都已不能改变结果。
1月28日晚,郑州航空港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将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并妥善做好死者善后工作。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松懈和侥幸。但安全意识不高、责任不落实、基础薄弱、专业人员缺乏、安全投入不足等仍是企业存在的普遍现象。那么,应该怎么避免安全事故呢?佰佰安全网为您普及相关的安全生产小知识。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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