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俗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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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俗陋习相关知识

1、 换亲式婚姻

两个穷苦人家各有儿女一双,且年龄相仿,即便是不相近也别无他法。将自家女儿嫁与人家儿子,换得自家儿子娶人家的女儿,最大的亮点就是互相省去彩礼不少,可实在不知这样的婚姻到底有多牢固?

2、 童养媳婚姻

在旧社会,将女儿供养十几年,花的费用无数却得嫁人,正好应验了那句“嫁出的女子泼出的水”,因此落得个“女子都是赔钱货”的荒唐结论。所以家境贫困人家干脆早早将女儿嫁人,公婆家先将其当女儿养,待到成年后再与自家公子完婚。可惜可惜,好好一个人竟成了一件没有思想的商品。

3、 “一风吹”婚姻

两姐妹刚好嫁给俩兄弟,故将其命名为“一风吹”,最好都是双胞胎,那就更有热闹看了。大伯错把弟媳当成屋里的,小叔误将嫂子认内人。乱就乱吧,好歹都在自家锅里搅,这就叫肥水不流外人田。

1、 婚闹

在农村结婚当天晚上,为了祝福新婚夫妇,有新郎或新娘的亲戚或朋友在结婚典礼当天晚上结婚的风俗。但是现在的婚礼发展成了“婚闹”,时间也从结婚当天的晚上转移到了婚礼上。

婚闹多以新婚的新郎新娘为对象,新郎和新娘遭受各种各样的坏事,轻者最后被阻止结婚,但是过分的是甚至出现了人命,新郎和新娘被无情地破坏,不得不中止婚礼的情况也不少。婚闹也确实浪费了很多新人的婚礼。

2、 天价彩礼

在我国结婚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都有男性给女性送彩礼的习惯,这种习惯从以前开始就一直持续着。以前,女性和男性结婚后成为男方,女方不仅不需要赡养老人,女方连自己本来的姓也没有了。男性送给女性的彩礼是为了感谢女性父母多年养育之恩。

1、 男女比例失调

男女比例失调是当前面临的一个严峻的人口问题,虽然随着二胎政策的施行有所缓解,但在短期内男女比例失衡的社会结构仍然难以改变。近些年,由于农村适婚青年性别比例失衡与区域经济发展条件的差异,继而导致女性在婚俗市场上更有话语权,农村高额彩礼现象越来越突出。

一般情况下,女性能够找到比自身条件好的男性,而男性一般很难找到比自己条件好的女性。因此,男方家庭针对女方家庭提出的关于彩礼、婚礼形式的要求容易妥协,由此形成了高额彩礼、大操大办婚礼的现象。中国传统儒家思想有尊崇血缘、宗族,重视人伦孝道,男尊女卑的特点。

2、 受传统婚俗观念的制约和影响

传统观念认为彩礼是男方支付给女方家庭养育女儿付出的精力和辛苦费,是对娘家养育之恩的报答和今后生活上不能赡养的补偿。因为女子成婚以后要承担为男方家庭承担传宗接代、养育子女和为公婆送终等人生大事。

针对农村的这些情况,其实早在2016年11月28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就召开会议,要求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很多地方政府也出台了政府《关于遏制婚丧事宜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的实施细则》或者指导性意见。2016年12月27日,河南濮阳台前县下文件,对红白事标准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不执行要被惩戒。但很多地方的文明办负责人也表示,出台“彩礼指导标准”只是一种引导行为,并非强制措施,在个别地区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应当依据党纪政纪,严格限制或禁止党员干部以任何方式参与大操大办、助长“天价彩礼”陋习的行为。“从党员干部抓起,有助于扭转‘天价彩礼’不良社会风气。”

6月18日,民政部召开《“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专题新闻发布会。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期间,民政部将通过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对婚嫁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助力婚姻家庭幸福稳定。

1、 推动县(市、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实现婚姻辅导服务全覆盖。依托婚姻登记机关的阵地优势,建立婚姻家庭服务机制,重点在县(市、区)级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和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为有需求的婚姻当事人提供情感沟通、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纠纷调解等服务。

2、 全面提升结婚登记颁证服务水平。推动各地县(市、区)级婚姻登记机关至少设置一个独立的颁证大厅,探索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并实现颁证的常态化,通过引导婚姻当事人宣读结婚誓言、领取结婚证,在庄重神圣的仪式中宣告婚姻缔结,让当事人感悟铭记婚姻家庭蕴含的责任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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