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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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弱视相关知识

先天因素:患高度近视的父母遗传给子女容易引起弱视;早产婴儿眼内组织发育不完善容易引起弱视;胎儿在母亲的妊娠期内由于严重妊娠反应造成营养不良,影响胎儿的眼球发育,造成弱视;另外,胎儿出生时被产钳所伤,也可能引起弱视。

现代医学证实,由于先天及后天因素影响,弱视是一种“眼、心、脑”系统的综合病理变化,弱视儿童的症状(眼球震颤、斜视、对眼、看东西歪头眯眼、没有立体感、眼手协调差、眼睛不随人或物体转动等)是一组综合症候群,除眼部本身伴有远视、散光外,更有心-脑系统的综合病理变化。这些综合病理变化,概括起来说就是发育迟滞,眼部细胞、脑部视皮层细胞等由于营养供给不足、电传导性不敏感等原因而处于休眠、半休眠状态。

1、 先天性弱视

发病机理目前尚不十分清楚,可能由于在出生后视网膜或视路发生小出血,而影响视功能的正常发育,有些继发于眼球震颤全色盲等。这种弱视预后不佳。

2、 屈光不正性弱视

多为双侧性发生,在没有戴过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者戴合适眼镜后,能使视力逐渐提高,但为时较长,一般需2~3年。

3、 形觉剥夺性弱视

造成此类弱视形成的病因是:在婴幼儿期,如有角膜混浊上睑下垂、先天性白内障,甚至不恰当的遮盖一眼,使得光线不能充分进入眼内,剥夺了该眼黄斑接受正常光刺激的机会,视功能发育受到抑制而发生弱视。

4、 屈光参差性弱视

这类弱视形成的原因是由于两眼屈光参差较大,在两眼黄斑形成的物象清晰度不同或大小差别太大,融合困难脑皮质中枢只能抑制来自屈光不正较大的眼的物象,日久发生弱视。这种弱视是功能性的,经过治疗有可能恢复视力,如果早期矫正屈光不正,有可能防止其发生。

目前治疗的儿童弱视有很多种方法,如戴镜治疗、遮盖治疗、家庭精细作业训练、压抑疗法、后像疗法等。

1、 家长应按医嘱定期带患儿到医院复诊,请医生判定疗效和调整治疗方案。一般每月复诊1次。视力恢复正常后的半年内仍需要每月复查,以巩固治疗的效果,防止复发。以后逐步改为3个月、半年复诊1次,直到视力保持3年正常,才算痊愈。

2、 遮盖疗法即遮盖住好的眼睛,强迫用弱视眼看东西,已达到增进视力的目的。此外还要进行家庭精细作业训练,比如说用红丝线穿缝衣针、描图、绘画等。每日坚持练习不少于一个小时。

3、 戴镜治疗方法的原理是矫正屈光不正。配好眼镜后家长一定要督促孩子坚持佩戴,同时配合其他的治疗,视力会逐渐提高。大部分弱视儿童长大后都可以摘掉弱视眼镜,只有少数严重的弱视儿童需要终身佩戴。

1、 戒烟酒

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酒精可消耗大量的锌,常酗酒的孕妇可使体内微量元素锌缺乏,使胎儿视觉器官发育不良而成弱视。研究证实,烟草中含有一种毒性很强,长期吸烟者,容易在体内积蓄,一旦积蓄过多,慢慢就会发生中毒而导致烟草中毒性弱视。特别是吸烟又嗜酒者更易发生烟草中毒性弱视。

2、 节饮食

保证营养孕妇的营养直接关系到胎儿的视觉器官发育,如果孕妇偏食、挑食、厌食,会导致营养不良,使某些微量元素缺乏,则影响胎儿的发育,甚至导致畸形。如微量元素锌是胎儿眼球生长发育和视觉机能不可缺少的必需元素,若孕妇体内锌缺乏,就可能导致胎儿弱视的发生。

孕妇要使自己身体健康和胎儿发育良好,则必须保证充足的营养,要主动做到膳食平衡,不偏食,不挑食,食物以清淡富有营养为主,不要过食辛辣酸、咖啡等刺激性的食品。含锌丰富的食品有肉类、鱼虾等。

1、 注意预防传染眼病及全身性疾病。许多传染性眼病是通过直接接触传染的,不管是得了什么眼病,都要及时到医院去治疗。一些全身性疾病对眼睛也有很大影响,如结核病、肾病等。因此,要注意防治,避免延误病情。

2、 少年儿童正值生长育时期,应鼓励孩子多吃粗粮、杂粮、蔬菜、水果,少吃含糖量高的食物,最好不要吃零食、不要偏食。还应鼓励孩子们多到室外活动,参加有益的体育锻炼,注意眼睛的营养供给。

3、 教育小孩子注意用眼卫生,小孩在玩玩具、看连环画或画画时不要距离太近,要保持正确姿势,且灯光要充足,不要太暗或太强。通常在小孩4岁时最好到医院检查一下视力,一旦发现情况,应及时治疗。孩子到了入学年龄后,要注意劳逸结合,坚持做眼保健操,预防近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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