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安全保障义务是法定义务,像码头、机场、车站、商场、宾馆等特定场所,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等对该类场所具有不同于他人的事实上的强力控制力,而进入该场所的人往往与之存在较为密切的特殊关系,如购票、购物即成立买卖合同关系、接受服务即成立服务合同关系等。如果对场所设施、设备等存在安全隐患采取放任态度,不积极予以维护修缮,或者不加以任何提示,则其将承担因该种过错而产生的赔偿责任。所以,旅客在码头如厕不慎摔伤时,应向码头经营者提出赔偿。码头作为一个专门从事旅客运输的主体,有成熟的旅客服务制度,也具有丰富的旅客服务经验,有义务为旅客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但码头对所属卫生间未打扫彻底,厕所地面湿滑且灯光昏暗,未能尽到足够的安全防护义务,应当对受害者的损害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如协商未果,可到当地法院起诉赔偿。
码头预防摔伤措施
1、应确保所有安全通道、旅客通道畅通,地面无堆积物。
2、所有地面必须保持干燥,一旦有水渍,立即拖干并放置“小心地滑”提示牌。
3、卫生间地面应随时保持干燥,小面积水渍可用拖把、专用地板抹布拖干,大面积水渍可先用地刮,再用拖把拖干。
4、对于旅客通道或无法长时间保持干燥的地方,应铺设防滑毯。
5、若有旅客(特别是老人、孩子)上下楼梯,码头工作人员需主动提醒旅客“请小心、请当心”之类的话。
6、如遇候船大厅内有儿童嬉闹,码头工作人员应告之家长,为免不必要的意外伤害,请照管好自己的孩子。
摔伤后如何处理伤口
摔伤后应及时对伤口进行冲洗,可以使用生理盐水或者流动水源,将伤口表面的异物等冲洗干净,在使用碘伏擦拭伤口,使用纱布包扎一两层即可。千万不要在受伤后使用消炎粉或者药膏等涂抹伤口,容易造成伤口的污染,导致伤口提前结痂引发化脓;还有不要随意使用双氧水、碘酒酒精等刺激性消毒药剂擦拭伤口,避免刺激伤口。
在码头责任划分原则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从事码头、车站、宾馆,商场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从事经营活动场所,对于旅客必须承担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如果疏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导致了受害人的损害发生,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就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对每一个旅客做出了告知,这也就是法律里面的告知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因为码头未进行地面保洁工作,没有采取防滑措施,不安全区域没有放置提示牌或是因码头其它不安全因素而导致率客发生意外事故,这就是码头的过错,所以要承担部分责任,应赔偿旅客损失。如果在码头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尽到照顾、保护顾客义务的情况下,发生摔倒跌伤事故,码头就没有过错,可以不赔偿。
码头的人流量比较大,而且条件比较复杂,很多情况下,会比较容易出现意外事件。旅客滑倒摔伤情况也是比较容易发生的。旅客在码头摔伤,如果不是自身责任,是由于码头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而造成的,旅客可以向码头经营者要求索赔。
旅客滑倒摔伤责任划分的相关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码头、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但也并不意味着码头等公共场所完全不能免责,如果码头经营者能证明自己在事发时尽到了完全的安全保障义务,是可能免责的。但一定要提供具有证明力的证据,比如视频监控、录音录像、实时照片等。如果在不宜设置监控的区域,就要提供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