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旅客运输规则》指出,“自带行李”,是指旅客自行携带、保管的行李。“托运行李”,是指根据水路行李运输合同由承运人运送的行李。
“自带行李”要求:
(一)每一旅客可免费携带总重量20千克(免费儿童减半),总体积0.3立方米的行李。每一件自带行李,重量不超过20千克;体积不得超过0.2立方米;长度不得超过1.5米(杆形物品2米)。船票当日当班有效。
(二)旅客自带行李超过免费规定的,应办理行李托运,经承运人同意的,也可自带上船,但应支付行李运费。旅客须在开航前提前40分钟到达指定的乘船码头,自行办理乘船手续后登船。开船前10分钟停止售票、入闸。开船前30分钟需办理完行李托运手续,开船前15分钟停止办理行李托运。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中,对使用船舶托运行李、包裹做出了严格规定。
在客船和港口条件允许或行李包装适合运输的情况下,家用电器、精密仪器、玻璃器皿及陶瓷制品等可办理托运。旅客应在托运行李的外包装上写明姓名和起迄港名。
下列物品不能办理托运:
(一)违禁品或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船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其他危险品;(二)污秽品、易于损坏和污染其他行李和船舶设备的物品;(三)货币、金银、珠宝、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四)活动物、植物;(五)灵柩、尸体、尸骨。
托运行李的包装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行李的包装应完整、牢固、捆绑结实,适合运输;(二)旅行包、手提袋和能加锁的箱类,应加锁;(三)包装外部不拴挂其他物品;(四)纸箱应有适当的内包装;(五)易碎品、精密仪器及家用电器,应使用硬质材料包装,内部衬垫密实稳妥,并在明显处标明“不准倒置”等警示标志;(六)胶片应使用金属容器包装。(七)托运的行李,每件重量不得超过50千克,体积不得超过0.5立方米,长度不得超过2.5米。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中,对轮船行李托运的尺寸要求做出了严格规定。
1、每一旅客可免费携带总重量20千克(免费儿童减半),总体积0.3立方米的行李。每一件自带行李,重量不超过20千克;体积不得超过0.2立方米;长度不得超过1.5米(杆形物品2米)。船票当日当班有效。
2、旅客自带行李超过免费规定的,应办理行李托运,经承运人同意的,也可自带上船,但应支付行李运费。
3、托运行李、包裹时严禁旅客夹带危险物品,包括爆炸物品,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有毒物品,杀伤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等。金银及其制品、货币、有价证券、珠宝、古董、文物等贵重物品、包装不良物品不办理托运。
4、船舶托运行李的计算办法按品种不同而定。所以在托运时,行李、包裹最好不要将不同性质的物品混合包装,以免增加托运费用。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中指出:
行李承运后至交付旅客前,由于轮船工作人员造成的行李损坏或松散时,轮船工作人员应负责赔偿或修补,所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托运行李的包装应符合下列条件:行李的包装应完整、牢固、捆绑结实,适合运输;旅行包、手提袋和能加锁的箱类,应加锁;包装外部不拴挂其他物品;纸箱应有适当的内包装;易碎品、精密仪器及家用电器,应使用硬质材料包装,内部衬垫密实稳妥,并在明显处标明“不准倒置”等警示标志; 胶片应使用金属容器包装。 托运的行李,每件重量不得超过50千克,体积不得超过0.5立方米,长度不得超过2.5米。
承运人应提供足够的适合运输的行李舱,将旅客托运的行李及时、安全地运到目的港。托运的行李,应与旅客同船运送,如来不及办理当班客船的托运手续时,经旅客同意,承运人也可给予办理下一班次客船的托运手续。承运人对托运的行李,必要时可要求旅客开包查验,符合运输规定时,再办理托运手续,如旅客拒绝查验,则不予承运。
用船舶托运行李和包裹,不但经济实惠,而且托运范围较广,因此,船舶托运是一种比较好的托运办法,下文就介绍了船舶行李托运办理的基本流程,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旅客须在开航前提前40分钟到达指定的乘船码头,自行办理乘船手续后登船。开船前10分钟停止售票、入闸。开船前30分钟需办理完行李托运手续,开船前15分钟停止办理行李托运。
船舶托运行李、包裹的计算办法是按品种不同而定,所以在托运时,行李、包裹最好不要将不同性质的物品混合包装,以免增加托运费用。其每件行李、包裹的重量不能大于50公斤,长度不能超过2.5米,体积不能超过0.5立方米。托运行李、包裹时,需到乘船港行李房办理手续,每张传票只能托运一次。托运时,可先向行李员讲明行李、包裹的性质、数量,待行李员对行李、包裹进行检查认为符合规定后,可填写托运单,办理交款手续。如果旅客需要自带行李、包裹时,应预先讲明,行李员将填好的“自带行李、包裹运费收据”交个人所带,座位自带行李、包裹乘船的凭证。同时,托运行李、包裹时还不准夹带违章物品。行李、包裹必须包装完整牢固,防止途中松散、损坏。如果所托运的行李、包裹需要变更时,应及时向港口提出。没装船时,可取消托运;装船后,需办理返回行李的托运手续。
除法律、行政法规限制运输的物品,以及《水路旅客运输规则》中有特别规定不能办托运的物品外,其他物品均可办理行李托运。
船舶托运行李、包裹的计算办法是按品种不同而定。所以在托运时,行李、包裹最好不要将不同性质的物品混合包装,以免增加托运费用。其每件行李、包裹的重量不能大于50公斤,长度不能超过2.5米,体积 不能超过0.5立方米。
每一旅客可免费携带总重量20千克(免费儿童减半),总体积0.3立方米的行李。每一件自带行李,重量不超过20千克;体积不得超过0.2立方米;长度不得超过1.5米(杆形物品2米)。对超过免费规定的整件行李,计费时不扣除免费重量、体积和长度。空容器(包括木箱)内放有物品时,如整件实重大于空容器的计费重量,由以整件实重为其计费重量;如空容器的计费重量大于整件实重时,则以空容器的计费重量为其计费重量。每立方米按3000千克换算计费。交通部直属企业的行李运价为:每1000千克行李运价,按同航线散席船票基准票价的10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