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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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运输相关知识

物流企业维权措施:

一、坚持三原则合理合法维权

企业在衡量是否维权之前要遵守一定的原则

第一是有效性原则,要确保自己确实被侵权,且自己掌握的证据是有效的。

第二是便捷性原则,就近方便地维权,尽量减少诉讼过程中的时间财力成本。

第三是合法性原则,一定要依法维权,做任何事情都要有理有据,规避过激行为。

二、循序渐进一步步做准备

当你确定自己要维权以后,第一要紧的事情就是收集和保存证据,将侵权事件中留下来的单据、照片、视频、录音等证据收集保存起来,留作后面维权时的证据。

然后分析执法时的证据、程序、依据是否合理,有没有存在什么漏洞。如果自己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寻求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帮助。

接下来就可以考虑选择最合适的维权方式,一般来说可以选择协商、媒体、复议、诉讼等方式。

物流货物损毁货主维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12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用户只要能够证明自己交运了货物并支付了相应的运费,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当及时、安全地将货物运送至原告指定的地点,快递公司在运送货物过程中将货物遗失,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师同时建议,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用户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由消协出面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邮政管理方面人士提醒,消费者在寄件前,如果明知快递公司对不保价物品实行“低赔率”,仍选择该快递公司邮寄,说明其认可该条款,这种情况要另当别论。该局12305客服人员也指出,对于未保价的快件,因快递企业原因丢失、损毁的,“按照快递单上约定条款进行调解”。

物流限额赔偿条款的法律效力:

限额赔偿条款,又称保价条款,其在货运交易合同中普遍存在。货运单据中通常都含有货损限制赔偿条款,即约定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损失时承运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承运人在与托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时,一般都要求托运人声明货物的实际价值,并要求其决定是否保价。如果托运人保价,则发生货损时,承运人按照托运人声明的实际价值(或者保价金额)赔偿损失,如果托运人不保价,则发生货损时,承运人只按照其收取运费的一定倍数赔偿。货运单据中的保价条款通常表述为:托运人应当对所托运货物保价,如不进行保价,货物发生丢失或损坏,承运人按照运费的3—5倍赔偿。此类条款涉及到责任免除或限制的问题,这也是影响其效力的关键点。

物流仓储中常见的法律风险:

1、仓储物验收不明风险

根据合同法第384条的规定,保管人应当对保管物进行验收。在仓储业务中,若保管人对照货物单证列明的品种、数量、质量等逐一检验核实货物不细致,在货物出库时发现与单证不相符而发生纠纷,仓储公司就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2、仓储物变质风险

货物在仓储期间发生变质常引发纠纷。根据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的规定:“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它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因此,保管人应注意尽到及时通知的义务,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止损。

3、存货人欺诈风险

实践中,存货人可能采取多种手段对保管人进行欺诈,如诡称保管费由其他单位承担;在货物的质量上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或者隐瞒货物瑕疵;虚报货物数量等。到提货时却要求按照仓单交货,或者以仓储公司擅自调换货物、动用货物为由要求赔偿。还有甚者为了节省费用故意隐瞒危险物品或其他需要特别储存的化学品,造成其他货物损失,导致仓储公司向其他存货人赔偿。

投诉物流应找以下部门:

首先请您先向快递企业进行投诉,投诉结果不满意再拨打【省号+12305】电话向当地邮政管理局或国家邮政局进行投诉或者上网向国家邮政局提交申诉。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和《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规定,国家邮政部门负责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 。邮政管理部门接到相关申诉后,会进行调查,若发现快递企业存在违反《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行为的,责令其整改,并按《行政处罚法》的程序进行处罚。邮政管理部门还可以对快递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邮件的赔偿标准:

(1)保价邮件丢失或全部损毁按保价金额赔偿;部分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的价值予以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得超过保价金额。

(2)如保价邮件价值高于邮章规定的最高保价限额,发生部分损毁或短少,且损毁或短少的价值又不低于保价金额,亦按实际保价金额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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