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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关于印发西安市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处置预案的通知

2017.10.04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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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关于印发西安市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处置预案的通知

现将《西安市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0年8月31日

西安市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处置预案

近年来,国际上不断发生毒气事件和化学危险品爆炸等特种灾害事故,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严重的经济损失。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日益增多,潜在的致灾因素越来越突出,对人民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加之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具有发生突然、情况不明、现场复杂、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蔓延迅速、处置困难、专业技术性强,防护装备要求高等特点。为此,依照公安部《关于做好预防和处置毒气事件、化学品爆炸等特殊灾害事故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西安地区化学危险品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预防和处置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政府各委、办、局的统一协调、指挥下进行,本着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在处置化学危险品灾害中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科学计划,统一行动,切实做好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预防工作和处置原则

(一)预防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属单位开展化学危险物品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责令停业整改或限期整改,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得力,确保全市化学危险品在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方面的安全。其次,要提高警惕,及时发现事故隐患苗头,力争将事故或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或预谋阶段。

(二)处置原则。

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发生后,处置行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统一调动指挥,密切协同作战。

2.以快制快,科学处置。

3.认真策划研究,稳妥可靠处置。

4.就地处置与转移处置相结合。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涉及面广、点多,情况复杂,难度大,协调性强,必须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完成处置工作任务。为此,成立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处置总指挥部。

总 指 挥:才玮辉西安市副市长

副总指挥:赵海舟市政法委书记

董志忠西安军分区司令员

高信韩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吴长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焕保市人防办主任

马文义市交通局局长

蒲承民市财政局局长

彭志玺市环保局局长

陈希宝市卫生局局长

李俊义市电信局局长

刘锡泽市供电局局长

王仁刚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春胜兼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吴长馨担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局长刘平、市医药化工管理局局长徐徐、市公用事业局局长聂峰、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仁刚、王锐、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王春胜担任。

总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现场情况组织调动全市处置力量,统一协调制定化学危险品事故的处置行动总方案,发布行动命令。

四、处置力量组成及任务

处置化学危险品灾害事故,在总指挥部的统一协调领导下,成立安全警戒指挥部、救助疏散指挥部、抢险处置指挥部、通讯保障指挥部、后勤保障指挥部等五个指挥部。其职责任务是:

(一)安全警戒指挥部。

由市公安局负责。市公安局(消防、特警、曹卫、治安、交警、巡警、属地分局)、西安军分区(驻军、民兵预备役师)、武警西安支队等有关单位组成。

任务:根据现场化学危险品泄漏情况和侦毒检测结果,确定事故现场警戒区域。实施对现场危险区域和安全区域的管制,对警戒区域内的人员组织疏散,并对进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对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确保救援车辆通行畅通。

(二)救助疏散指挥部。

由市卫生局负责。市卫生局(“120”急救中心、驻地各医院)、市公安局(消防、治安部门)、84870部队工化处等单位组成。

任务:组织有关力量对现场危险区域内中毒、污染、受伤、被困人员进行营救疏散,并对受污染人员实施洗消,移交急救中心现场抢救后,由卫生局组织送往各医院治疗。

(三)抢险处置指挥部。

由市公安局负责。市消防支队、市化工医药局、84870部队工化处、市卫生局、市供电局、市公用事业局(供水、供气部门)、市环保局及事故单位技术人员等单位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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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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