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2003年12月17日上午10时,位于原安阳镇东山办事处中埠村瑞光大道618至620号的个体无照工场发生一起砂轮伤人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尚志发,男,现年20岁,贵州省关岭县花江镇马皇村人。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死者尚志发违反砂轮安装和操作规程。按照有关规定,更换新砂轮两边要用夹板和有弹性纸板垫,装好新砂轮后要试运行空转五分钟后才能使用,操作时操作人员应位于砂轮的侧面,而尚志发更换砂轮时既没有使用夹板,也没有试运转,换好砂轮后马上投入使用,并在砂轮的正面操作,致使新砂轮在开启后不到二分钟就崩裂飞出将自己砸死。
(2)间接原因
业主陈泽虎安全意识淡薄,非法开办加工场,没有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招收的工人没有进行安全教育,职工缺乏砂轮安全操作知识。
事故责任:
业主陈泽虎非法经营加工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经费不投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招收的工人没有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导致职工被砂轮崩裂砸死。业主陈泽虎应对这起砂轮伤人事故负主要责任。
死者尚志发违反砂轮操作规程,更换新砂轮时没有放夹板,没有进行试运转,并在砂轮的正面操作,致使砂轮崩裂飞出将自己砸死。死者尚志发对这起事故的发生也负有一定的责任,但因其本人已在事故中死亡,责任不予追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有关部门对这次事故的责任人作出了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