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伤残鉴定标准内容如下:
一级
1、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
2、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二级
1、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2、全面部瘢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
三级
1、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7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2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2、面部瘢痕或植皮≥2/3并有中度毁容。
四级
1、面部中度毁容;
2、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3、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
五级
1、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2、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
面部疤痕伤残鉴定没有时间限制,但是越晚,伤残鉴定就越不好,伤情稳定后三个月之内是最佳时间。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