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入学流程如下: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同时可向2所院校提出注册申请。
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考生。
3、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院校预录的考生,须选择确认最终拟被录取的院校。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信息一律无效。
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每轮注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每轮在不超过本轮招生计划数的110%范围内确定该校预录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已完成招生计划。
怎么注册入学?
1、考生申报。已参加本年普通高考统考且截止高职高专预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申报参加高职注册入学。招生院校必须妥善保存考生亲笔签名的申报材料。
2、提出拟录名单并公示。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普通高考统考考试成绩和考生高中毕业会考成绩,按照本校高职注册入学招生简章公布的规则确定拟录名单,并在本校网站及校内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毕业学校、普通高考统考成绩、高中毕业会考成绩、拟录取专业等。公示时间少于7个工作日。
3、上报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招生院校于9月18日前将拟录名单上报给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对院校的录取名单予以备案,招生院校据此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