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四节规定: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所以我国法律对行人横穿马路最高将处罚50元。
如何保证交通安全
1、行人必须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
2、注意遵守交通信号,不横穿道路;
3、禁止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4、行人必须走斑马线;
5、行人不要图方便、图省事,而闯红灯;
6、骑自行车别载重物和带人,必须靠边行;
7、不要和机动车抢道;
8、不要在马路上听音乐、玩手机等;
9、行人不准在车行道 上追逐、猛跑;
10、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
11、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1、行人乱穿马路被撞若机动车无违规,行人负全责。机动车只要承担最小部分。
2、司机无超速,无违章,行人违章横穿,闯红灯,一般情况下,主要责任应由行人承担,司机无过错负次要责任。
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机动车超速并且行人过马路的路段比较开阔,那么驾驶员的责任就增加了,有可能划分同责甚至更多。行人不能无责。
交通安全小常识
1.步行过马路时,先看左边的来车,因为首先威胁自己的是左边来的车辆;到了路中间就看右边的来车,目测车速和距离,确认安全时才可以通过。
2.家长平日里应给孩子灌输安全意识,如不能在马路上玩耍,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要遵守交通规则,步行时最好远离车辆。特别活泼的孩子,最好不要让他骑着单车或滑着轮滑出门,家长能陪同外出尽量陪同。
修正案草案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修改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按照下列规定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遵守交通规则
1.行人应自觉配合交通警察或交通协管员的指挥。
2.行人要等到绿灯亮起时再过马路。
1.在马路中间设立无法穿越的隔离栏。
2.有条件的,可多建设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
3.在交通路口设置交通管理员,对行人的交通违规行为进行约束。
4.法律需加大力度。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我国没有任何法律禁止行人横穿马路的行为。而违反交通规则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警告的目的远大于处罚。在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规则日益严厉为了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加大力度的行人交通规则的制定也刻不容缓。据相关统计,国内交通事故中超过15%是由于行人违法造成的。如何有效规避这15%,也是最大程度地减少因为交通事故引起的伤亡的重中之重。
5.另外应该加强宣传教育,例如在学校开展安全教育,老师可以在学校给孩子们播放横穿马路导致严重后果的视频,然后为孩子们讲解为什么我们要走人行天桥和斑马线。”让学生们明白横穿马路的危险性,进而让孩子告知家长,做到全家遵守法律法规,营造文明过马路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