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视力评残等级标准
a)一级伤残鉴定标准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b)二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c)三级伤残鉴定标准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d)四级伤残鉴定标准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3)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e)五级伤残鉴定标准
眼睛视力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1、一级(近视眼Ⅰ):正常或呈现豹纹状;
2、二级(近视眼Ⅱ):豹纹状巩膜后葡萄肿;
3、三级(近视眼Ⅲ):豹纹状后葡萄肿漆裂纹;
4、四级(近视眼Ⅳ):局限性视网膜、脉络膜萎缩斑和(或)有Fuchs斑;
5、五级(近视眼Ⅴ):后极部呈现广泛地图样视网膜-脉络膜萎缩斑。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
盲及低视力两类。
视力残疾的分级
1、盲: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2、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临床上正常的视力一般在1.0左右,有的人可能稍稍差一点,在0.8-1.0之间。因为视力本身是有屈光的波动的范围。有的人可能视力比较好,分辨率比较高,会看到1.2、1.5或者2.0,也是很常见的,算是正常的视力。如果视力在0.8以下,特别是小孩要引起注意,是否近视了或者远视,还要排除有没有弱视的现象。如果有弱视,一定要及时的治疗,否则12岁以后,治疗效果很差,可能今后视力会一直比较差。所以一旦发现小孩子视力下降或者视力明显低于同龄人的标准,要及时去医院查视力,验光,排除弱视、近视、远视等。
眼睛正常视力等级:
0.8-0.1为不良视力,1.0为边缘视力,1.2-2.0为正常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