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即使被偷的人去追查了,也很难抓到偷外卖的人,尤其是惯犯,都不在自己经常出没的地方偷的,而且是每天换不同的地方去偷。这种情况,被偷的人如果不掌握证据并集体报警,是很难将偷外卖的人绳之以法的。
2、 大部分人外卖被偷了,都不会去追查,甚至连监控都不会去查,因为知道,查了也没用。
3、 偷东西这事,对于一些人来说,就是会上瘾。不劳而获的感觉对于很多人来说就是很爽。我还听说过一个案例,一个学生聊天时说,他们宿舍楼某一个宿舍的人就经常集体分头行动出去“拿”外卖,回来后互相分享对方的战果,并且说,这种“开盲盒”的感觉就是爽。
4、 有些在学校,写字楼经常偷别人外卖的人,都会有一个万能的“拿错了”的理由,你追查到他了,也没权让他出示他当天有点过外卖的证据,他甚至还可以装作的“很大度”的样子把外卖钱加倍赔给你。
偷外卖属于治安案件,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以毒攻毒予以治安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和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外卖,是指销售供顾客带离店铺的食品(一般指自己店铺现做的),通常以打包出现,也是最早出现的外卖形式,虽然古老,却延续。随着电话、手机、网络的普及,外卖行业得到迅速的发展。
偷外卖一般是不会坐牢的,偷外卖属于治安案件,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和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偷外卖属于偷窃行为,是可以报警的,但是如果是附近的人认识的话还能找回,如果不是的话找回几率不大。如果你是顾客,没有拿到餐,可以申请平台处理,如果是骑手,只能自己赔钱和客人沟通赔偿或者重新购买制作。
外卖被偷,做为一个消费者应该做的就是联系商家协商,如协商不成立即申请退款,如不退款请投诉至相关外卖平台处进行处理。
偷外卖分为零次和无数次,当你自己拉低了道德底线之后,当你偷得心安理得的时候,就会是这样。
而被偷者或者其他“热心”人士有可能会去“蹲点”,所以这种行为也有一定的风险。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偷窃行为虽小,却反应品德,一个人受益建立在侵害其余两个不相干人的利益之上。点外卖者开开心心去拿外卖,却空手而归;送外卖人员辛辛苦苦送外卖,却可能被投诉或扣罚工资。
所以希望你能知错悔改,正所谓“苦海无涯,回头是岸”。
而且偷外卖的一般都是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话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想要预防偷外卖,那么可以选择食堂就餐。不仅餐饭的生产过程可见,也有相关部门的监督保证食品安全,在食堂吃饭还能节省时间,也能节约伙食开销,简直一举两得呀。
我国的盗窃立案标准:
行为人盗窃他人财物,涉嫌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依法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涉嫌数额巨大,通常按3万至10万元为起点,依法会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
涉嫌数额特别巨大,依法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或没收行为人财产。
1000~3000属于数额较大;
3万~10万属于数额巨大;
30万~5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遇到外卖被偷的情况是可以要求偷外卖的人直接原价赔偿的,在此之上的赔偿基本是不会有,除非被偷的外卖价值很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