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依法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凡取得应该纳税的收入或发生应该纳税的行为都应当依法缴纳税款。如果每月营业收入不达规定起征点标准的,可以暂免征税。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开业、变动、歇业以及生产经营范围 变化实行法定登记的一项管理制度。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从事生产、经营的公 司等纳税人,都必须自领到营业执照之日起30 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餐饮是属于服务行业,属于地税的“营业税”征税范围,所以办理税务 登记在地方税务局。
一、办理税务登记所需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有些地区个体工商户不作此 要求)
(四)注册地和经营地土地房屋租赁合同。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 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 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饭店缴纳的主税种是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而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都属于地税局征收的税种,所以应到地税局去办理税务登记。
办理税务登记证资料要求和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依法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凡取得应该纳税的收入或发生应该纳税的行为都应当依法缴纳税款。如果每月营业收入不达规定起征点标准的,可以暂免征税。
企业办理营业执照但未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国《税收征管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按照国务院部署,自2016年12月1日起将在全国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两证整合。
作用用途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也叫税务登记证件。
根据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规定,“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