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佰安全网小编了解到,如果消费者希望买到的是全新车,而4S店卖出的却是经过钣金或者喷漆的翻新车,并且没有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了车辆曾经进行维修的事实,造成消费者误认为自己购买的是全新车辆,这就构成了消费欺诈。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律师解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因此,杨某有权依法起诉,经过法院审理确定后支持他的赔偿请求。
现实生活中,4S店“店大欺客”很恼人,如果车主一不小心中招了,该如何举证?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4S店工作人员是没有任何理由要求车主自行举证的。”不过在实际维权过程中,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如果想打赢官司,还是需要自己准备充足的相关证据。
佰佰安全网小编了解到,翻新车经过维修喷漆,机器外表进行抛光,看起来跟新的一样,但里面的发动机及传动系统是旧的。
翻新车的危害主要在于:
1、车辆的动力性下降,容易出事故;
2、油耗增大,由于长期磨损,车辆效率降低;
3、振动、噪声等舒适性水平降低;
比如,经常被用过翻新的泡水车,由于车辆被水浸泡,特别是长时间被水浸泡之后,车辆的电路与电器设备会受到极大损害,同时车身部件也会严重腐蚀。其中,普遍的手法就是车辆电器产品拆开清洗、晒干后继续使用,安全气囊直接拆除不装等等。这样“修复”之后的泡水车,绝对就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使用过程中就犹如一个定时炸弹,什么时候会发生故障没人知道。空调不制冷、音响不出声,这些都算小事儿,行驶中车辆熄火,高速刹车失灵也不是没有可能!
(一)、新消法规定:销售方若构成欺诈事实 需“退一赔三”
2014年3月15日,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开始施行。先来看看自“新消法”规定“退一赔三”后,全国最大金额的汽车维权案。
黄先生2015年3月在温州某汽车经销商处买了一辆路虎揽胜2995CC越野车,共花100多万元。2016年6月份,黄先生在4S店保养时发现该车竟在自己购买前就被维修过。与销售方协商无果后,黄先生将其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处原、被告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撤销,黄先生退还涉案越野车,汽车销售公司退还黄先生扣除车辆折旧费之后的购车款。同时,汽车销售公司需赔偿黄先生三倍购车款共计300余万元。
(二)、车主如何举证?
4S店“店大欺客”很恼人,如果车主一不小心中招了,该如何举证?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4S店工作人员是没有任何理由要求车主自行举证的。”不过在实际维权过程中,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如果想打赢官司,还是需要自己准备充足的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