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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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陷阱相关知识

1、开发商延期交房

很多购房者在买房时只关心房子的价格、户型和配套等,对于购房合同中的一些其它的细节都不注意,连开发商延期交房要支付多少违约金都不知道,另外还要警惕开发商的一些附加条款,这些在签订合同前都要注意。

2、开发商证书不全

验房前应要求开发商出示“两书一表”等,只有证件齐全了,才能签署入住单。时下不少楼盘“两书一表”不齐全,这是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有关部门无法验收。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被要求收房,也要在《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文件”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3、先交房后验房

先验房后缴费、签文件的收房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序,但大多数开发商采取先缴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房的方法,使购房者处于被动状态。购房者应将先验房再收房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不验房就不收房。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的,则可在收房文件中注明“未验房”等字样,验房时如出现情况,也可向开发商讨说法。购房者在现场收房时也应查看开发商提供的书面材料,是否有竣工备案表和实测面积表,是否能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以及质量保证书等。如果开发商不能完整提供,购房者可拒绝收房,入住没有通过验收的房子以后也会影响房产证的办理。

常见陷阱一:产权有纠纷,无法交易

产权纠纷主要可以分为两种:房产被查封、房产有抵押。

房屋查封,是房屋指依法被限制过户转让;房产抵押,是指业主用房屋作担保向第三方借钱的行为;

【专家支招】

1、房屋签约前要进行产权核实,房主携带房产证及身份证可查询房屋产权情况,购房者可以陪同前往,确定房屋无查封、无抵押冻结的情况再进行交易。

2、如果房屋有贷款未还清,签约时要明确标注,办理网签之前要将房屋抵押撤销,并约定好违约责任。

常见陷阱二:房款安全受威胁,购房资金被骗

房款安全是所有购房者关注的内容,但在买房时却可能遭遇假房主、一房二卖等致使钱房两空的陷阱。

【专家支招】

1、购房款一定要进行资金监管,通过银行或理房通将交易涉及到的资金进行监管,一直到房产顺利过户,卖方才能拿到房款。

陷阱一:限时收房

开发商约好的收房时限一般在收房通知书寄出30天内,如购房者没有在约好时间内处理有关手续,则一般视为已交给。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全部购房危险责任及税费。购房时要留联络方式,防止失去验房期限。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能够书面形式托付亲朋、律师帮助,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络,洽谈另行约好时间,并以书面形式供认。

陷阱二:交房证件不齐

“三书一证一表”不完全,特别是《修建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概括查验合格证”,通常由于楼盘完全修建未完成而根柢无法查验。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假如的确需要收,也要有关文件,如“住户验房交代表”、“验房记载表”等有关文件中写明“未见××表”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有关文件副本。

问题一:未能按时交房

按合同约定,开发商会在交房前十几天用挂号信、电话等方式通知业主交房,告知具体交房的时间及须带齐的资料。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一般在交房通知单寄出30天内,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对策:购房者在购房时要写清楚邮寄地址,一定是容易接收、能保障亲自签收的地点。如合同约定的收楼期恰遇上购房者出差,可通过电话或亲友咨询具体情况。不能如期到场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另行约定时间,并用书面形式确认。

问题二:开发商证书不全

验房前应要求开发商出示“两书一表”等,只有证件齐全了,才能签署入住单。时下不少楼盘“两书一表”不齐全,这是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有关部门无法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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