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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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欺诈相关知识

欺骗消费者这个问题可大可小,具体看你怎么被欺骗了,商家赔偿是有的,看欺骗消费者之后所造成的后果大小来衡量赔偿问题。

服务欺诈是消费者消费过程中被欺诈的行为,如果消费者遇到欺诈需要商家双倍的惩罚,卖家构成违约,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换货卖家道歉,退一赔一。欺骗性的销售诱导,欺诈消费者的作为等。

严重的情况需要提起诉讼,诉讼一般消费者都会在收到欺诈行为受害后果后才进行诉讼行为,即对商家的欺诈行为提起恶意欺诈诉讼。消费者物品受损以及行为和受损结果等可以提请诉讼。

人身伤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欺诈消费者行为具体如下: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次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诈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

六、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七、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八、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九、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一、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二、其他虚假或者是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首先服务欺诈方主观上具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欺诈一方明知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且会使被欺诈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欺诈人主观上有欺诈的恶意。多数情况下,欺诈人主观上的欺诈故意十分明显,也易于认定,但在少数情况下就很难认定。

比如销售者出售产品,向消费者陈述时,销售者并不肯定陈述的真伪,但仍向消费者作出陈述,以致因陈述事实的虚假性而导致消费者陷入错误。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陈述的一方,即销售者具有欺诈的故意,因为销售者不能判定其陈述的是否真实,也就不能以真实的事实陈述给消费者。在陈述时,销售者应当知道该事实若是虚假的,会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因此,这种情况可认定销售者具有欺诈他人的故意。

从服务欺诈的特征和社会经济活动的实践来看,这类行为一旦实施,必然会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并危害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一)法律保护制度的再完善

1、完善相关立法,尤其是服务领域的相关立法力度

现时的消费环境下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领域涉及到了生产的各个环节,已不再仅仅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涵盖的狭小范围。现在的消费领域已广泛地涉及到医疗(包括医疗美容)、网络、通讯、传媒及其他精神消费,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应在此方面作相应的调整,以切实维护这诸多新兴消费领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节省诉讼成本是一项基本的原则。

2、在程序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改革现有的仲裁,建立适应消费纠纷的仲裁制度

预防网购服务欺诈办法如下:

1、详细了解所购物品

要对所购物品有一定的了解,在网上购物也要做到“货比三家”。不光要比价格,更要对比物品的质量等。对于出价过低的物品,消费者需要谨慎选购,查看一下同类物品在其他网站或网上商铺内的售价,如果低于总的均价范围过多的,则最好不要选择购买。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便宜没好货”。在网购中,消费者不要因为贪途小便宜,而受到不法分子在价格上的蛊惑。

2、谨慎选择交易对象

对于陌生商家,应注意其网址上是否提供有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必要时应打电话加以核实。在进行网上拍卖时,请尽量选择货到付款、同城交易方式。不要轻易与要求预付钱款的陌生商家或卖家打交道,即使其要求的预付金额可能并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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