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1.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2.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3.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熟悉保健食品相关知识,热情为顾客服务。
4.从事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营业、验收、保管、养护的工作人员需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5.配备与保健食品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人员,建立保健食品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实施保健食品质量管理。
6.具备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柜台、货架等设施,布局合理。
7.对购进的保健食品要进行逐批验收、登记。质量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对在库保健食品和柜台保健食品进行检查、养护,确保保健食品质量。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等。
目前,省局制定的配套文件《山东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已经正式发布,该细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查。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药品、普通食品分类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药品、普通食品必须执行分类管理制度。保健食品、药品、普通食品必须分类、分区存放、专人专柜专库管理。门店必须挂有醒目标志,注明区域(或柜台),引导群众正确消费。严禁混放、互替销售。
2、保健食品、药品、普通食品的区分:
2、1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保健食品包装上有特定的蓝帽子标示。
目前国内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
卫食健字(+4位年号)第xxxx号(国产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购进管理制度
1.采购人员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从合法企业购进合法生产或经营的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对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应按照《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进行审核。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须审核其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购进的保健食品应具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产品检验合格证和质量标准;购进的进口保健食品应有符合规定的、 加盖了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和口岸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复印件;购进的保健食品的包装和标识应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4.采购部门或采购人员应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供货单位的销售人员应提交本单位提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应与供货单位联系核实。
保健食品培训制度内容是什么
采购制度
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
为了加强对入库保健食品和库存保健食品的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仓库保管员入库时必须检查保健食品外观质量,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内容与入库进货票相符后,方准入库。
2、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专区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放舲,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舲;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