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收取服务费情形:
现在没有明确的法规说不能收,因为餐饮企业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企业有自主定价权。但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餐厅若要收取服务费,必须提前告知顾客。否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顾客可以拒付。
在此,小编提醒各位,如果您的餐厅收取服务费,务必事先告知顾客,或在餐厅进行明显的文字提示。如果商家事先未告知,结账时又要收服务费,消费者可以拒付;若商家不同意,您可以打12315投诉。
中国餐饮行业发展呈现出以下4个特点:
一、由单纯的价格竞争、产品质量的竞争,发展到产品与企业品牌的竞争,文化品位的竞争。在改革初期,餐饮企业之间主要是打价格战,打品种、服务、装修战;情况发生了变化,消费者用餐既要满足生理需求,又要满足心理需求,因此,越来越多的经营者把注意力转向打造自己的品牌,提高企业的文化品位。这是一种更高水平的竞争。
餐饮业收服务费情形:
现在没有明确的法规说不能收,因为餐饮企业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企业有自主定价权。
1、一定要收服务费吗
业内人士介绍,餐饮业的服务费起源于香港的“小费”。但咱们大陆没有给小费的习惯,有些餐厅就把这种自愿偿付的小费,变成了明码标价的必须支付的服务费。
虽然从法律上并不构成霸王条款,但还是让很多人不习惯,尤其是顾客没有体验到:物有所值“的服务时,对餐厅印象不佳。
2、收费提示太不明显
我们提到,收服务费必须提前告知,文字或口头都可以。但有些商家比较“阴险”,故意把收服务费的提示写得特别小,呈现在桌台或电子菜单的首页,顾客基本不会注意到。结账时当顾客质疑,餐厅就说:“反正提示了,没看到那是你的责任!”虽然不违法,但此等“险恶用心”招来的必将是顾客的差评。
餐饮业收服务费的维权方法:
“服务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基本是各家饭店根据实际情况加收的,于是就出现了有的收10%、有的收15%的情况,但前提是必须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饭店在收取该费用时没有明确告知,或没在店堂显著位置进行明示的,消费者可向物价部门进行举报。消费者也可以拨打12315进行举报,也可以向消协或工商局投诉。
消费者外出就餐要做到六大注意:
一、小费收费要问清。目前,大小餐馆在茶位、纸巾、小食、服务费等项目上的收费不尽相同,消费者就餐时一定要问清。
二、对折扣和代金券要警惕。折扣和代金券本质上也还是“羊毛出自羊身上”。消费者对折扣、代金券的使用时限、范围、条件等限制性的条款,一定要多留个心眼,不要轻信商家的优惠宣传。
让餐馆退还服务费方法:
“服务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基本是各家饭店根据实际情况加收的,于是就出现了有的收10%、有的收15%的情况,但前提是必须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饭店在收取该费用时没有明确告知,或没在店堂显著位置进行明示的,消费者可向物价部门进行举报。消费者也可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进行网络传播,或者联系本地媒体予以曝光和揭露,增加经营者的违法成本。
餐饮行业四大陷阱:
一是“时令价”模糊不清。海鲜、家禽、高价蔬菜,经营者往往在餐牌上标着“标时价”,消费者结账时才发现价格高得惊人。
二是优惠券限制多。一些酒楼以优惠代金券招徕生意。当消费者下次就餐并出示代金券时,店方则以“这种券只能在一天中某个时段使用”、“这种券只对某些菜品有效”等理由搪塞,并以代金券背后印制的“使用规则如有改动,恕不提前通知”“本券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条款开脱。